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將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本公告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財政部,稅務總局,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詳情]
2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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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獨立核算的銷售公司節省消費稅案例
企業在設立獨立核算的銷售公司后,可少繳銷售稅15萬元(55-40)。但企業銷售給銷售公司的價格不應當低于70%,如果銷售價格“明顯偏低”,主管稅務機關將會對價格重新進行調整。 消費稅,節省消費稅[詳情]
2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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