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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保障性住房是否預征土地增值稅?
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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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四川熱點解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關于土地增值稅預征及核定征收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公告2023年第3號)第一條規定:“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轉讓不同類型的房地產,分別適用不同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其中:1.保障性住房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
轉載連接:http://sichuan.chinatax.gov.cn/art/2023/7/24/art_327_932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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