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期個人所得稅熱點問題
1.如果個人所得稅年度預扣預繳稅款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如何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2號)第一條第(三)、(四)項,符合“(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四)納稅人申請退稅”的情形,納稅人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稅款多退少補。 個人所得稅,稅務[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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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江西兩省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出爐
作為推動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在本地落實落地的重要舉措,湖南、江西兩省《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實施方案》近日先后獲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據了解,兩省《實施方案》聚焦推進稅收征管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改造、進一步優化稅務執法方式、推行優質高效智能稅費服務、精準有效實施稅務監管、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等方面,明確本地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重點任務。其中,湖南《實施方案》明確6類24項重點任務,江西《實施方案》明確7類30項重點任務。 湖南省,江西省,深化稅收[詳情]
2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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