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增值稅 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按照在黨史學習教育中開展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要求,切實減輕納稅人、繳費人申報負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務總局決定全面推行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工作。現解讀如下 增值稅,消費稅,附加稅[詳情]
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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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督查公告
為進一步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決定于2021年10月13日至22日組織開展第二批稅收重點工作督查,對吉林、上海、浙江、湖北、廣東、四川、云南、新疆、深圳、陜西等10個省(區(qū)、市)稅務局開展實地督查。2021年稅收重點工作督查重點圍繞減稅降費及相關稅費優(yōu)惠政策落實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稅收營商環(huán)境等方面開展。歡迎納稅人、繳費人以及社會各界通過國家稅務總局門戶網站互動交流欄目下“互聯網+稅務督查”平臺,反映稅務機關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或者提出意見建議。留言網址:hd.chinatax.gov.cn/jzxx/internetcontrol.html。 稅務稽查[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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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部分事業(yè)單位專項招聘2021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告
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退役軍人事務部 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關于印發(fā)〈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暫行辦法〉的通知》(退役軍人部發(fā)〔2018〕56號)《上海市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本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滬退役軍人辦〔2021〕3號)和《上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guī)〔2019〕15號)的有關規(guī)定,經批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本市部分事業(yè)單位面向2021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進行專項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上海市,退役士兵[詳情]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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