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是否用合同履約成本核算?
新收入準則僅是就上市公司的執行有規定,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會計準則,會計[詳情]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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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抬頭的通訊費發票能否在稅前列支?
非應稅項目支出,對方為個人的,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既然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足以,外部憑證是否合規,甚至是否取得,在稅前扣除事項還有那么重要嗎? 會計問答,發票[詳情]
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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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何確定?
答:一、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1986)財稅地字第8號)規定:“十九、關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稅?
納稅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產稅。
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征收房產稅。
納稅人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土地使用稅,征收房產稅[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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