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加計抵減15%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規定: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 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納稅人[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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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補充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促進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促進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切實為群眾辦實事,現對《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補充公告如下: 服務貿易,對外支出[詳情]
2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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