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春雨潤苗”解難題 小微企業增活力
平度市稅務局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為動力,以“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為重點,聚焦小微企業發展難點問題,扎實開展“春雨潤苗”行動,深入廠礦企業、園區鄉村,上門服務,精準對接,宣傳和輔導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提供精準、貼心的涉稅服務,助力小微企業煥發生機。
青島品真源果蔬合作社是一家新成立的小微企業,主要經營果蔬種植和銷售,受種種因素影響,產品銷售困難,融資出現問題。為幫助該企業緩解資金壓力,平度市稅務局李園稅務所積極牽線搭橋,主動向銀行推送該企業納稅信用等級信息,將其作為銀行審批貸款的重要參考資料,企業很快拿到了急需的20萬元信用貸款。 助力小微企業,青島市[詳情]
20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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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系統開展2021年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成效初顯
小微穩,市場活;小微興,百業旺。
不久前召開的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指出,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作為產業鏈供應鏈的“毛細血管”和市場的“神經末梢”,對完善我國產業和市場體系發揮了獨特而重要的作用。一直以來,小微企業都是發展的生力軍、就業的主渠道、創新的重要源泉,但因自身抗風險能力較弱,小微企業更容易受到外部不利因素的沖擊,生產經營仍面臨較大困難,呵護小微企業成長是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的重要內容,是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關鍵之舉。
今年5月,作為“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稅務總局與全國工商聯聯合開展2021年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推出“惠苗政策進萬家”“助苗服務優體驗”“護苗成長促發展”3大類主題活動12項行動措施,幫助小微企業紓困發展,各地稅務部門按照稅務總局部署,與各地工商聯密切配合,共同促進“春雨潤苗”專項行動起好步、帶好頭、出好彩。
助力小微企業[詳情]
202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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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2021年進一步推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為“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開好局、起好步,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繼續做好“六穩”“六保”工作、強化普惠金融服務、增加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活力的決策部署,經銀保監會同意,現就2021年進一步推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高質量發展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發展[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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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市探索利用大數據為中小微企業融資賦能 助力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為進一步破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2019年以來,山東省青島市積極創新政務數據共享應用,探索運用大數據為企業融資增信,通過向銀行、征信機構等社會第三方安全共享相關涉企數據,全面準確反映企業信用狀況,有效緩解銀企信息不對稱和中小微企業貸款缺乏合格擔保品的問題。截至2021年5月底,全市17家金融機構依托大數據技術為1891家中小微企業發放信貸資金86億元,提升了中小微企業貸款可及性和便利度。 山東省,營商環境優化。[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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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春雨潤苗”助力小微企業蹄疾步穩
盛夏時節的齊魯大地,孕育著豐收的希望。如同莊稼豐收離不開那肥沃的土壤和豐沛的雨露,如何讓關系著千家萬戶的小微企業茁壯成長?如何為小微企業撐起一片蓬勃生長、春意盎然的“經濟綠蔭”?
剛剛過去的這段時間,在始終激蕩著奮進旋律的齊魯大地上,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書寫了自己的答卷。 山東省,小微企業[詳情]
20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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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選擇按季納稅)卻不能享受小微優惠的幾種情形
情形一:代開或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收入不能享受小微增值稅優惠。
某納稅人某季銷售額為6萬元,均為代開或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收入,則該季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也不能享受小微增值稅優惠。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編寫《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第十一條規定,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者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免稅規定的,不得開 小微優惠,納稅優惠[詳情]
2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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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業的最新稅收優惠政策是什么?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答: 一、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二、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微企業稅收,企業所得稅[詳情]
20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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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貫徹落實《2021年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各區稅務局,各區工商聯:
為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稅總辦發〔2021〕23號)要求,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和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具體措施,現就貫徹落實《2021年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方案》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小微企業,減稅降費[詳情]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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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稅收優惠匯編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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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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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延長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
為進一步支持廣大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全面復工復業,現將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到2020年12月31日。 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詳情]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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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現就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個體工商戶,所得稅[詳情]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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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稅收優惠匯編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 稅收優惠,稅收[詳情]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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