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抬頭的通訊費發票能否在稅前列支?
非應稅項目支出,對方為個人的,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既然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足以,外部憑證是否合規,甚至是否取得,在稅前扣除事項還有那么重要嗎? 會計問答,發票[詳情]
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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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終關賬攻略,稅務自查,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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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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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發[2021]14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本市行政區域內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見附件1);征收農用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其補償標準按照同一區片的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土地補償費由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征地實施機構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44號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進行分配。 重慶市稅務政策,重慶市稅務[詳情]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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