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財政補貼等增值稅政策問題即問即答
1.某新能源汽車企業2020年才收到2019年銷售新能源汽車的中央財政補貼,請問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答:從2020年1月1日起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是指納稅人2020年1月1日以后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財政補貼。納稅人2020年1月1日后收到2019年12月31日以前銷售新能源 稅務問答,納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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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以房產投資入股如何納稅
一,增值稅在營改增之前,以房產投資作為入賬資產,參與接受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由于增值稅為鏈條稅,因此增值稅的改變不會使該政策變得一成不變。對以不動產作為等價交換條件,被投資企業取得股權后,取得“其他經濟利益”的,應當認定為有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應繳增值稅。 房產納稅,納稅[詳情]
20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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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9年度開始,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哪些?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所得稅優惠[詳情]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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