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者取得境內股息、分紅的稅收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同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即對非居民企業取得境內居民企業(含在境內及境外上市企業及非上市企業)股息分紅應按1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法規解讀,稅收處理[詳情]
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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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稅收優惠助力企業研發跑出“加速度
新華社重慶1月21日電(記者周凱)走進重慶市中國船舶集團海裝風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海裝”)的大數據中心,碩大的電子屏幕上顯示著數十個風力發電場上千臺發電機組的實時運行情況。“通過大數據智能化技術,我們可以對發電機組進行遠程監控,還能分析判斷故障并給出維修方案,足不出戶就能指導現場人員完成檢修。”該公司財務負責人王革介紹說。 重慶市,稅收優惠政策,助力企業[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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