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稅函[2021]32號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做好2021年減稅降費政策精準落實工作的通知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新發展階段上海稅收現代化新征程邁出堅實第一步的關鍵之年,做好今年的減稅降費工作意義和責任重大。本市各級稅務機關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減稅降費決策部署,按照稅務總局關于落實2021年稅費優惠政策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主動擔當作為,創新工作方式,精準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政策,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為促進今年減稅降費政策精準落實,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上海財稅,上海財稅法規[詳情]
202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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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致全省納稅人的一封信
合并申報的步驟。在納稅申報前,需先維護稅源信息。稅源信息沒有變化的,確認無變化后直接進行納稅申報;稅源信息有變化的,通過填報《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進行數據更新維護后再進行納稅申報。 納稅,納稅申報[詳情]
20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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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提供財產和行為稅稅源信息?
申報前,納稅人通過填寫《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提供納稅申報的基本信息。
每個稅種的稅源明細表根據該稅種的稅制特點設計。首次填報后,稅源信息沒有變化的,確認無變化后直接申報;稅源信息有變化的,更新維護數據后再進行申報。例如,7月份,某企業要申報2季度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6月份購銷合同印花稅,以及當年的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稅源信息在以前年度已經采集而且沒有變化,那么,在7月份,該企業只采集印花稅稅源信息即可。 行為稅,稅源信息[詳情]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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