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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國家醫保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
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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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遼寧最新政策
各市人民政府: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 《國家醫保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醫保發〔2022〕21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以下工作要求一并貫徹落實。
一、明確緩繳范圍及期限
2022年7至9月,對全省范圍內符合緩繳規定的參保單位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和生育保險費, 7月已完成申報繳費的市,緩繳期限可順延至10月份。緩繳單位在11月15日前繳費的,免收滯納金。緩繳單位職工個人繳費部分須正常核定繳納。
二、保障參保人員待遇
緩繳期間,參保人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待遇應享盡享,緩繳單位正常繳納個人繳費部分的參保職工,其個人賬戶按規定劃入。
三、落實“免申即享”
省醫保局和省稅務局根據相關部門提供的數據,確定全省階段性緩繳的參保單位范圍。范圍內參保單位無需提交申請,直接享受緩繳政策。由于數據變動等原因未及時納入緩繳范圍的參保單位,由參保單位向所在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出具書面承諾后辦理緩繳。
四、完善經辦流程
各統籌地區醫保和稅務部門要及時完善信息系統,保障緩繳政策盡快落實。醫保經辦機構應分別核定緩繳單位的單位繳費部分和個人繳費部分,分別發送征集信息至稅務部門。納入緩繳范圍的參保單位可根據繳費信息系統提示,自行選擇是否緩繳。緩繳期間,如參保人出現離職中斷繳費、關系轉移接續和申請辦理職工醫保退休待遇等情形的,由醫保經辦機構向稅務部門發送撤銷征集信息申請。未在稅務部門申報的緩繳單位直接撤銷;已申報的緩繳單位,回退申報信息后再撤銷。醫保部門對需補繳人員進行補收處理后,單獨發送補繳人員單位繳費特殊征集信息,并整體發送其余人員單位繳費特殊征集信息。
五、抓好組織實施
各市要高度重視,提高站位,加強政策宣傳,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政策落實。各級醫療保障、發展改革、財政、稅務部門要切實履職盡責,加強工作協同和信息共享,簡化優化工作流程,確保各項工作措施無縫銜接、落地見效。按照國家部署,進一步加強信息調度和統計監測,有關報表和要求另行部署。執行中遇有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對口上報、妥善處理。
遼寧省醫療保障局
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遼寧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
2022年7月20日
國家醫保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
醫保發〔2022〕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業紓困解難,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對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政策。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于6個月的統籌地區,自2022年7月起,對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緩繳3個月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二、確保緩繳期間參保人待遇應享盡享。中小微企業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不影響該企業參保人就醫正常報銷醫療費用。緩繳期間,相關企業參保人發生的符合基本醫保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應及時報銷、應報盡報,確保基本醫保報銷水平保持穩定不降低。
三、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經辦模式。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無需提出緩繳申請即可享受緩繳單位繳費政策。各地要結合實際做好政策宣傳,明確操作流程,主動向社會公開。中小微企業具體標準參考《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等劃型規定,在當地政府主導下,由醫療保障、稅務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聯合確定名單。現有數據可以確定企業類型的,直接采用相關部門的劃型結論;現有數據無法滿足企業劃型需求的,可由企業向核定繳費部門出具書面承諾。要加強部門協作,優化工作環節,創新服務方式,減輕企業事務性負擔,并做好個人權益記錄,確保參保人權益不受影響。
四、切實保障好相關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緩繳期限內,中小微企業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正常申報職工醫保費信息,確保職工連續參保,個人權益連續記錄。參保人出現離職、申請辦理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待遇、辦理關系轉移等情形的,企業應為其補齊緩繳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企業出現注銷等情形的,應在注銷前繳納緩繳的繳費。
五、做好調度統計分析等工作,確保緩繳政策平穩實施。各地要加強緩繳信息調度,做好統計監測,將緩繳信息按月匯總并向上集中報送。要切實加強基金管理,強化基金運行分析,管控運行風險,確保基金安全。要建立信息溝通共享機制,醫療保障、稅務等部門要做好企業和職工參保繳費、企業緩繳等基礎業務信息共享,強化部門工作協同。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精心組織實施,確保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政策落實到位。各級醫療保障、發展改革、財政、稅務等部門要切實履職盡責,加強溝通協作,健全工作機制,抓好政策落地見效。執行中遇有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
國家醫保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22年6月30日
轉載連接:http://liaoning.chinatax.gov.cn/art/2022/7/20/art_5869_7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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