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相伴企業創新路
一個個項目動工建設,一座座新廠房拔地而起……眼下,在“北國春城”長春,創業創新熱潮處處涌動。長春市稅務部門以落實《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為契機,全力打造辦稅更快、服務更好的稅收營商環境,為企業創新發展貢獻稅務力量。 吉林,企業所得稅[詳情]
202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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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捐贈給貧困人員的物資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嗎?有文件可以參考嗎?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企業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49號)文件規定:“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在政策執行期限內,目標脫貧地區實現脫貧的,可繼 扶貧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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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如何辦理延緩繳納稅費?
符合《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以下簡稱《公告》)中規定條件的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公告》第三條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的50%,符合《公告》規定條件的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公告》第三條規定的全部稅費。延緩的期限為3個月。延緩期限屆滿,納稅人應依法繳納緩繳的稅費。為了便利納稅人享受該優惠政策,稅務部門對電子稅務局(含自然人電子稅務局,下同)進行了優化。
例1:納稅人G屬于《公告》規定的制造業中型企業,且按月繳納相關稅費,在2021年11月申報期結束前,登錄電子稅務局依法申報10月相關稅費后,界面自動彈出是否延緩繳納《公告》規定各項稅費金額50%的提示。納稅人需進行確認,確認不緩繳的,納稅人在該界面填寫理由,并依法繳納相關稅費;確認緩繳的,界面跳轉進入繳款界面并繳納應繳稅費金額的50%,剩余部分繳納期限自動延長3個月,在2022年2月申報期內申報繳納2022年1月相關稅費時一并繳納。若納稅人G按季繳納相關稅費,在2022年1月申報期結束前依法申報2021年第四 優惠政策,延緩繳納稅費[詳情]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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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通行證所需資料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道路運輸經營者從事道路客運或貨運的資格證件、合法證件,而車輛營運證是車輛從事道路客運或貨運經營活動的合法證件、資格證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車輛營運證的發放對象不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向道路運輸經營者頒發的,而車輛營運證是向從事運輸的車輛配發;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與車輛營運證之間又存在因果關系,沒有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先向擬投入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只有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才可以按規定向道路運輸經營者擬投入的運輸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 道路運輸[詳情]
202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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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取得房屋拆遷補償款該不該交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增值稅[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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