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如何判定本人的公益性捐贈屬于限額扣除還是全額扣除?
答: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個人進行的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可以限額扣除,特殊情況下,個人進行的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可以全額扣除。 公益性捐贈,個人所得稅[詳情]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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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大病醫療
扣除方法。1. 納稅人本人的:可選擇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即在夫妻某一方扣除。2. 未成年子女的:可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即不得由父母雙方分攤扣除。對父母的贍養支出可按規定扣除,而父母的大病醫療支出不能由子女扣除。扣除時點。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按規定據實扣除。
個人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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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向紅十字會捐贈了一臺設備,在捐贈過程中發生的運費在企業所得稅前應如何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在非貨幣性資產捐贈過程中發生的運費、保險費、人工費用等相關支出,凡納入國家機關、公益性社會組織開具的公益捐贈票據記載的數額中的,作為公益性捐贈支出按照規定在稅前扣除;上述費用未納入公益性捐贈票據記載的數額中的,作為企業相關費用按照規定在稅前扣除。” [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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