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同一方重大影響的企業之間是否構成關聯方關系?
受同一方重大影響的企業之間不構成關聯方。例如,同一個投資者的兩家聯營企業之間不構成關聯方;僅擁有同一位關鍵管理人員的兩家企業之間不構成關聯方,某人既是一家企業的關鍵管理人員,同時又能對另一家企業實施重大影響,在不存在其他關聯方關系的情況下,這兩家企業不構成關聯方。 關聯方關系,關聯方[詳情]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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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補充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促進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促進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切實為群眾辦實事,現對《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補充公告如下: 服務貿易,對外支出[詳情]
2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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