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2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納稅年度內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國家稅務總局,2022年第1號,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年度匯算,稅前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公益性捐贈,企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費,年度匯算退稅,年度匯算補稅[詳情]
20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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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推出系列服務措施提升企業退稅效率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稅務總局聚焦納稅人辦稅需求,持續深化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推出簡化辦稅流程、精簡申報表單、智能化改造退稅審核功能等一系列出口退稅服務舉措,并對出口退稅信息系統進行整合優化,逐步建設以服務出口企業為中心、以稅收大數據為驅動力的智慧退稅系統。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6月30日,新系統在全國順利上線,將進一步減輕出口企業退稅負擔,更好服務外貿市場主體、助力外貿高質量發展。
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司長謝文介紹,出口退稅新舉措實現了企業退稅辦理的“3個減少”“3個增加”,“3個減少”即減少了三分之一的退稅申報表單,減少了五分之一的填報數據項,減少了退稅申報事項及簡化了退稅流程。“3個增加”即將免費申報渠道增加到了3個,增加了退稅“免填報”的數據項目,將“免填報”比例提高至70%,增加5個服務事項和6項退稅提醒內容。通過這一系列措施,退稅申報效率提升了30%,為促進外貿發展貢獻了稅務力量。
謝文表示,稅務部門將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 服務措施,退稅效率[詳情]
20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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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向紅十字會捐贈了一臺設備,在捐贈過程中發生的運費在企業所得稅前應如何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在非貨幣性資產捐贈過程中發生的運費、保險費、人工費用等相關支出,凡納入國家機關、公益性社會組織開具的公益捐贈票據記載的數額中的,作為公益性捐贈支出按照規定在稅前扣除;上述費用未納入公益性捐贈票據記載的數額中的,作為企業相關費用按照規定在稅前扣除。” [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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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稅務籌劃技巧
1、稅收籌劃具有主觀性 納稅人應努力提高自身的主觀判斷能力,如果一旦失誤,將會使稅收籌劃演變為偷稅、避稅行為,輕則補稅罰款,重則受到刑事處罰。
2、稅收籌劃具有條件性 一切稅收籌劃方案,都是在一定條件下選擇與確定的,并且也是在一定條件下組織實施的。
稅收籌劃的條件至少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其一是納稅人自身的條件,主要是納稅人的經濟活動;其二是外部條件,主要是財務與稅收政策。
而納稅人的經濟活動與稅收政策等條件都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如果條件發生了變化,那么原來的稅收籌劃方案可能就不適用了,原本是合法的東西甚至會變成違法的事情,稅收籌劃也就會失敗。 稅務籌劃,稅務統籌[詳情]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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