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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證整合”后設立的個體工商戶申請簡易注銷時,可免于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的條件是什么?
202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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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兩證整合”改革實施后設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免于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直接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沒有領用、沒有代開過發(fā)票,且沒有欠稅、沒有其他未辦結事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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