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防護救治, 哪些人可享受個稅優惠
摘要:1、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取得政府規定標準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2、個人取得單位發放的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醫藥防護用品等,免征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于近日發布的《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個人所得稅,個稅優惠[詳情]
202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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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增值稅 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按照在黨史學習教育中開展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要求,切實減輕納稅人、繳費人申報負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務總局決定全面推行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工作?,F解讀如下 增值稅,消費稅,附加稅[詳情]
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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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某工程有限公司享受疫情防控稅率優惠政策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稅率,稅率優惠[詳情]
202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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