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的業務范圍
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委托人的義務:
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對于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代理記賬[詳情]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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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對哪些 特定 事項 的捐贈支出 可以 在企業所得稅 前全額 扣除 ?
一.《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公室關于企業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公室2019年第49日)規定:一、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縣級(包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及直屬機構,用于目標扶貧地區的扶貧捐款支出,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實際扣除。在政策執行期間,目標扶貧地區實現扶貧的,可以繼續適用上述政策。目 企業所得稅,全額扣除[詳情]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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