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中間判斷為小型微利企業的,預繳期限如何確定?
答:為了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從2016年4月開始,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因此,如果按月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在年度中間4月、7月、10月的納稅申報期進行預繳申報時,按照規定判斷為小型微利企業的,自下一個申報期起,其納稅期限將統一調整為按季度預繳。同時,為了避免年度內頻繁調整納稅期限,《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一經調整為按季度預繳,當年度內不再變更。 小微企業納稅,納稅[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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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曝光三起電子普通發票虛開違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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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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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怎樣籌劃,財務經理巧妙規劃
年尾,又是擬定公司新發展的關鍵時候。A公司的財務經理在后臺留言:公司將有個宏偉的計劃我這樣寫稅務規劃,可好?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最近A公司所在的集團資金流比較緊張,集團想出售下屬B公司。盡管B公司一年到頭 土地稅,土地稅籌劃[詳情]
2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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