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等六項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的公告》的解讀
2022-11-03
37
來源:浙江政策解讀
一、背景和依據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的有關要求,起草本《公告》。
二、主要內容
公告明確了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土地閑置費,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負責征收的按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城鎮垃圾處理費等六項非稅收入統一劃轉至稅務部門征收。
公告明確了六項非稅收入的具體征收項目。
三、執行時間
本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鏈接: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等六項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的公告
轉載連接: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21/6/30/art_7575_509749.html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