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發[2021]14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本市行政區域內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見附件1);征收農用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其補償標準按照同一區片的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土地補償費由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征地實施機構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44號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進行分配。 重慶市稅務政策,重慶市稅務[詳情]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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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進項稅額如何抵扣以及申報?
一般計稅方法購進不動產的納稅人可以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考慮到不動產本身的特殊性,對購進不動產的進項稅額實行分期抵扣。
一、不動產需要分2年抵扣。 發地產納稅,不動產納稅[詳情]
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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