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銷茶是否免征增值稅?
答: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幾個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1994〕財稅字第60號)規定:“三、對國家定點企業(名單見附件)生產和經銷單位經銷的專供少數民族飲用的邊銷茶,免征增值稅。 茶葉增值稅,免征增值稅[詳情]
2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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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機構改革過后,現如今的普通發票能否繼續使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2018年第32號)規定:新稅務機構掛牌后,啟用新的稅收票證式樣和發票監制章。掛牌前已由各省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和原各省國稅機關已監制的發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 稅務熱門問題,稅務機構[詳情]
202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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