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3%征收率的減按1%征收增值稅政策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其中,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減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詳情]
20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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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某酒店享受房、土兩稅困難減免四十余萬元
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等困難行業企業,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可在年度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困難減免申請,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受理,對符合困難減免條件的納稅 稅收優惠,稅收[詳情]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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