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稅收優惠匯編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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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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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專欄
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單位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實際支付了不低于單位所在區縣適用的經 殘疾人稅收,殘疾人稅收優惠[詳情]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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