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問答 2021年供暖期結束后,供熱企業向居民個人供熱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免征增值稅是否有延續?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供熱企業增值稅 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38號)第一條的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結束,對供熱企業向居民個人(以下稱居民)供熱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免征增值稅 2021年供暖期,免征增值稅,供熱企業,采暖費,稅優惠政策[詳情]
我公司申報2016年境外所得時,采用了簡易方法計算抵免稅額,請問這種情形下是否還能夠適用饒讓抵免?
我公司申報2016年境外所得時,采用了簡易方法計算抵免稅額,請問這種情形下是否還能夠適用饒讓抵免? 抵免稅額,境外所得[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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