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對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有什么新規(guī)定?
一、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后續(xù)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勞務報酬[詳情]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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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核定個人股權轉讓收入的方法有哪些?
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十四條規(guī)定:主管稅務機關應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稅務機關,個人股權[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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