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公司2019年4月1日后取得原16%、10%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可以抵扣?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4號)第一條、第二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16%、10%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后,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的,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補開。 增值稅,企業增值稅[詳情]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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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潤苗”惠小微 市場主體添活力
小微企業是經濟發展的生力軍、就業的主渠道、創新的重要源泉。今年以來,上海稅務部門圍繞黨史學習教育,深入推進“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聚焦解決納稅人繳費人難題,在全市范圍內深入開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通過與市區工商聯攜手合作、聯合賦能,共同推出五大類12項便利化服務舉措,助力小微企業抓穩新形勢下“新機遇”,為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提供“稅”動力。 上海市,助力企業[詳情]
202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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