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流程
1、攜帶本人身份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等主體資格證明的原件或者復印件,經過原件核對后,提交營業執照;
2、到辦理中心填寫《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書,相關人員對符合申請資格的申請書進行預審,在兩個工作日內提出預審意見,并做出受理決定,對于符合審批條件的,相關部門可以出具食品經營許可證,不符合規定的,則需按要求修改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3、食品經營者在工作日內需要到縣級以上的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申請食品檢測,管理人員依法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準予許可;
4、檢測符合規定后,即可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資質辦理,代理辦證[詳情]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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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發[2021]14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本市行政區域內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見附件1);征收農用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其補償標準按照同一區片的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土地補償費由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征地實施機構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44號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進行分配。 重慶市稅務政策,重慶市稅務[詳情]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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