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關于發布《京津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公告
為進一步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有效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使,切實保護稅務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8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稅務執法實際,制定《京津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京津冀協同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稅務登記管理辦,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詳情]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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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以房產投資入股如何納稅
一,增值稅在營改增之前,以房產投資作為入賬資產,參與接受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由于增值稅為鏈條稅,因此增值稅的改變不會使該政策變得一成不變。對以不動產作為等價交換條件,被投資企業取得股權后,取得“其他經濟利益”的,應當認定為有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應繳增值稅。 房產納稅,納稅[詳情]
20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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