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
4年8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2010年12月23日上海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訂根據2018年11月22日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的決定》修正根據2020年12月30日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上海市,物業規定[詳情]
20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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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提供財產和行為稅稅源信息?
申報前,納稅人通過填寫《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提供納稅申報的基本信息。
每個稅種的稅源明細表根據該稅種的稅制特點設計。首次填報后,稅源信息沒有變化的,確認無變化后直接申報;稅源信息有變化的,更新維護數據后再進行申報。例如,7月份,某企業要申報2季度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6月份購銷合同印花稅,以及當年的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稅源信息在以前年度已經采集而且沒有變化,那么,在7月份,該企業只采集印花稅稅源信息即可。 行為稅,稅源信息[詳情]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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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支持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發展,促進工業經濟平穩運行,現就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含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下同)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詳情]
20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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