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天津市民政局關于我市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與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天津市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3號)關于建立覆蓋全面、穩定且唯一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的要求,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更好地為社會組織辦實事 天津市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詳情]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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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提供財產和行為稅稅源信息?
申報前,納稅人通過填寫《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提供納稅申報的基本信息。
每個稅種的稅源明細表根據該稅種的稅制特點設計。首次填報后,稅源信息沒有變化的,確認無變化后直接申報;稅源信息有變化的,更新維護數據后再進行申報。例如,7月份,某企業要申報2季度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6月份購銷合同印花稅,以及當年的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稅源信息在以前年度已經采集而且沒有變化,那么,在7月份,該企業只采集印花稅稅源信息即可。 行為稅,稅源信息[詳情]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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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從事航道疏浚,是否屬于提供四項服務的范圍?
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規定,航道疏浚屬于“物流輔助服務—港頭碼頭服務”,屬于39號公告所稱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四項服務的現代服務范圍。 增值稅,企業增值稅[詳情]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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