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是3個點到6個點的稅,具體稅收準則如下:
1、餐飲企業是一般納稅人(年增值稅應稅銷售額達到標準的),提供餐飲服務要按照6%稅率征收增值稅,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2、如餐飲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個人、非企業性單位以及不經常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的企業),那么提供餐飲服務要按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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