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地搭建了供工人休息的棚子,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1986)財稅地字第8號)規定:“二十一、關于基建工地的臨時性房屋,應否征收房產稅凡是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辦公室、食堂、茶爐房、汽車房等臨時性房屋,不論是施工企業自行建造還是由基建單位出資建造交施工企 房產稅,征收房產稅[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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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新政策下轉包工程的納稅籌劃思路
工程轉包一直是建設工程領域比較普遍的現象,為我國法律法規所禁止。例如,1998年頒布施行的《建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 營業稅,納稅籌劃[詳情]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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