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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熱點問答 問:我公司2010年在A國投資成立一家企業(yè),今年將該企業(yè)的部分股權轉讓給了A國B公司,取得了一筆收入并被該國扣繳了預提所得稅,請問這筆稅款可以在國內(nèi)抵免嗎?如何進行抵免?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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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甘肅熱點問答
問:我公司2010年在A國投資成立了一家企業(yè),今年將該企業(yè)的部分股權轉讓給了A國B公司,取得了一筆收入并被該國扣繳了預提所得稅,請問這筆稅款可以在國內(nèi)抵免嗎?如何進行抵免?
答:該筆稅款可以在境內(nèi)進行抵免。此類來源于或發(fā)生于境外的財產(chǎn)轉讓所得,如在境外被源泉扣繳預提所得稅,可適用直接抵免,按規(guī)定計算抵免限額,未超過限額的部分直接從境內(nèi)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超過限額的部分不含按照簡易辦法計算的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允許從次年起在連續(xù)五個納稅年度內(nèi),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后的余額進行抵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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