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是什么?
根據《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關于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21】24號)的規定:“一、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標準 (一)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職工基本養老、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職工生育保險費基數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3930元和20331 社會保險繳費,繳費基數[詳情]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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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事項清單>的公告》的解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國務院常務會有關部署,深入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推進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稅務總局制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事項清單>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稅務行政[詳情]
20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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