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地搭建了供工人休息的棚子,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1986)財稅地字第8號)規定:“二十一、關于基建工地的臨時性房屋,應否征收房產稅凡是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辦公室、食堂、茶爐房、汽車房等臨時性房屋,不論是施工企業自行建造還是由基建單位出資建造交施工企 房產稅,征收房產稅[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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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重建稅費優惠政策措施宣傳手冊
對新鄉衛輝等部分受災嚴重、尚未恢復工作條件的地區,實行同城通辦或市局機關待辦核準退稅,確保出口企業及時獲取相關出口退稅款。 河南省,稅務問答,稅收優惠政策[詳情]
20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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