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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銷售軟件產(chǎn)品隨同銷售一并收取的相關費用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稅?能否享受軟件產(chǎn)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20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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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納稅人銷售軟件產(chǎn)品并隨同銷售一并收取的軟件安裝費、維護費、培訓費等收入,應按照增值稅混合銷售的有關規(guī)定征收增值稅,并可享受軟件產(chǎn)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文件依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第十一條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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