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如何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退稅?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規定:“納稅人申請年度匯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稅務機關按規定審核后,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定,在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接受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所在地(即匯算清繳地)就地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辦理退稅。
為方便納稅人獲取退稅,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稅務機關在網上稅務局提供便捷退稅功能。納稅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通過簡易申報表辦理年度匯算退稅。
申請2020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19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 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清繳[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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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系統開展2021年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成效初顯
小微穩,市場活;小微興,百業旺。
不久前召開的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指出,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作為產業鏈供應鏈的“毛細血管”和市場的“神經末梢”,對完善我國產業和市場體系發揮了獨特而重要的作用。一直以來,小微企業都是發展的生力軍、就業的主渠道、創新的重要源泉,但因自身抗風險能力較弱,小微企業更容易受到外部不利因素的沖擊,生產經營仍面臨較大困難,呵護小微企業成長是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的重要內容,是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關鍵之舉。
今年5月,作為“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稅務總局與全國工商聯聯合開展2021年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推出“惠苗政策進萬家”“助苗服務優體驗”“護苗成長促發展”3大類主題活動12項行動措施,幫助小微企業紓困發展,各地稅務部門按照稅務總局部署,與各地工商聯密切配合,共同促進“春雨潤苗”專項行動起好步、帶好頭、出好彩。
助力小微企業[詳情]
202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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