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增值稅改革即問即答
一、請問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是否只有四項服務對應的進項稅額允許加計抵減?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以下簡稱“39號公告”)第七條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增值稅,深化增值稅改革[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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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十四五”水資源利用與保護規劃
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國家戰略,是黨中央著眼于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為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創新發展作出的一個重大戰略決策,是我國新時代改革開放進程中的一件大事。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水網是全省“五網”1基礎設施之一,在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和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中具有重要地位,承擔著重要使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和《海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按照海南省關于“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的總體要求,省水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組織編制《海南省“十四五”水資源利用與保護規劃》。規劃緊緊圍繞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和加快建設美好新海南的奮斗目標,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堅持系統治理、協同治理理念,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時期水務改革發展的總體思路、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
本規劃為海南省“十四五”規劃綱要的重點專項規劃之一,是指導海南省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水務改革發展的重要依據。規劃期為2021-2025年,遠期展望到2035年。 海南省,十四五規劃[詳情]
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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