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進項稅額加計抵減政策的條件是什么?
答:根據《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增值稅改革,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詳情]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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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務業相關涉稅問題總結
旅游服務,是指根據旅游者的要求,組織安排交通、游覽、住宿、餐飲、購物、文娛、商務等服務的業務活動。本文對旅游服務業相關涉稅問題進行總結。 一、增值稅 (一)稅目 銷售服務生活服務旅游娛樂服務旅游服務 (二) 旅游業涉稅,涉稅[詳情]
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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