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取得政府財政資金,應在何時確認收入?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第六條規定:“企業按照市場價格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服務等,凡由政府財政部門根據企業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服務的數量、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全部或部分資金支付的,應當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業取得的各種政府財政支付,如財政補貼、補助、補償、退稅等,應當按照實際取得收入的時間確認收入。
本公告適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匯算清繳。 年度報表,企業所得稅[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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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稅費優惠政策指引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發展,出臺了一系列稅費支持政策,持續加大減稅降費力度,助力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降低經營成本、緩解融資難題。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成長迅速,已成為我國繁榮經濟、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2021年“兩會”期間,黨中央、國務院根據經濟發展形勢,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扶持力度,為廣大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壯大再添助力。 稅收優惠,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詳情]
2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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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熱點問答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規定,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上述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規定,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企業所得稅,稅務問答[詳情]
202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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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有哪些稅收優惠?
問: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有哪些稅收優惠?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4號)第一條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 稅收優惠,稅收[詳情]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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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企業投入基礎研究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2號
一、對企業出資給非營利性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以下簡稱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學基金用于基礎研究的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按實際發生額在稅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稅前加計扣除。
對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高等學校接收企業、個人和其他組織機構基礎研究資金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二、第一條所稱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包括國家設立的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民辦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具體按以下條件確定: 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收優惠,建筑行業稅收優惠政策,江西九江稅收優惠政策,上海臨港稅收優惠政策,海南海口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優惠案例[詳情]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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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稅務力量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中積極貢獻稅務力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定點幫扶、加強東西部協作、深化消費幫扶、加強人才培養、健全長效機制等六個方面,對稅務系統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促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提出明確要求。 脫貧攻堅[詳情]
202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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