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福利企業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生產企業可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是指:
(1)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和街道辦的非中途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暫免征收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的比例超過10%未達到35%的,減半征收所得稅。
(2)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四殘”人員的范圍包括盲、聾、啞和肢體殘疾。“智殘”和“弱視”人員也屬于安置“四殘”人員的范圍,但這些人員必須具有勞動能力,能上崗。
(3)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福利生產企業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具備國家規定的開辦企業的條件;
②安置“四殘”人員達到規定的比例;
③生產和經營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并適宜殘疾人從事生產勞動或經營;
④每個殘疾職工都具有適當的勞動崗位;
⑤有必要的適合殘疾人生理狀況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⑥有嚴格、完善的各項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表一冊”(企業基本情況表、殘疾職工工種安排表、企業職工工資表、利稅分配使用報表、殘疾職工名冊)。 稅收優惠,民政福利[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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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青:以服務納稅人繳費人為中心 推進稅收現代化
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辦、國辦第三次印發稅收征管改革方案。《意見》不僅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稅務工作的持續高度重視,也為“十四五”期間高質量推進稅收現代化指明了方向。
近年來,國家稅務總局狠抓“放管服”改革,稅費服務和稅務執法的規范性、便捷性、精準性取得長足進展,社會滿意度不斷提高,《意見》對此給予了充分肯定。同時,《意見》也結合新發展階段需要,對下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提出新的要求,描繪出了我國稅收征管現代化的宏偉藍圖,體現出未來國家治理現代化在稅收領域的要求。 吉林省,服務納稅[詳情]
20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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