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施《稅收票證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公告
《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8號,以下簡稱《辦法》)已于2013年2月25日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為保證國家稅收收入的安全完整,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適應稅收信息化發展需要,根據《辦法》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稅收票證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公告》(2013年第3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稅收票證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3〕339號)等規定和要求,現就全省國稅系統實施《稅收票證管理辦法》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云南省,稅收票管理[詳情]
20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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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是否有調整?
答: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規定,各省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 保障部,財政部[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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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熱點問答(第十三期)
1.我公司是一家生活服務業小規模納稅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規定,可以享受免稅優惠。我們二季 疫情稅收政策,稅收政策[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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