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施《稅收票證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公告
《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8號,以下簡稱《辦法》)已于2013年2月25日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為保證國家稅收收入的安全完整,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適應稅收信息化發展需要,根據《辦法》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稅收票證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公告》(2013年第3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稅收票證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3〕339號)等規定和要求,現就全省國稅系統實施《稅收票證管理辦法》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云南省,稅收票管理[詳情]
20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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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稅務力量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中積極貢獻稅務力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定點幫扶、加強東西部協作、深化消費幫扶、加強人才培養、健全長效機制等六個方面,對稅務系統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促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提出明確要求。 脫貧攻堅[詳情]
202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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