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備監測條件的排污單位應稅污染物排放量如何計算?
根據《生態環境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計算環境保護稅應稅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數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生態環境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6號)的規定:“一、屬于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適用生態環境部發布的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中規定的排(產)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計算應稅污染物排放量;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未規定相關排(產)污系數的,適用生態環境部發布的排放源統計調查制度規定的排(產)污系數方法計算應稅污染物排放量。 生態管理,環境保護稅[詳情]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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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黨史辦實事 提升辦稅服務質效
自開展黨史學習教育以來,江西省稅務局將黨史學習教育與稅收實踐相結合,組織開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活動,將納稅人繳費人的“需求單”變成稅務“履職單”,推出10類33項131條便民服務措施。 江西省,稅務服務[詳情]
20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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