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機構改革過后,現如今的普通發票能否繼續使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2018年第32號)規定:新稅務機構掛牌后,啟用新的稅收票證式樣和發票監制章。掛牌前已由各省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和原各省國稅機關已監制的發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 稅務熱門問題,稅務機構[詳情]
202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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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重建稅費優惠政策措施宣傳手冊
對新鄉衛輝等部分受災嚴重、尚未恢復工作條件的地區,實行同城通辦或市局機關待辦核準退稅,確保出口企業及時獲取相關出口退稅款。 河南省,稅務問答,稅收優惠政策[詳情]
20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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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出口的會計處理
1、收到代出口商品時
借:受托代銷商品
貸:代銷商品款
2、出口銷售時,按實際售價
應付賬款貸,銀行存款[詳情]
202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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