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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局問答合集
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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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收取個人出租房屋代開發票注意事項 - 月租金15萬以內免征增值稅不能開具專票,如必須開具專票需要按分稅種進行征收且36個月內不再享受稅收優惠減免政策。
- 街鄉委托代征單位只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若要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攜帶資料前往辦稅服務廳代開。
- 代開發票時,需要填寫出租房屋的詳細地址并在備注欄中標明,房屋的詳細地址須嚴格按照房產證(或稱不動產權證)上的地址填寫。
- 開具出來的發票出租方、承租方持各自聯次,雙方核對發票代碼、號碼是否正確,發票上的名稱與納稅人識別號是否正確,發票內容(如房屋租賃期限)是否正確,備注欄是否標注房屋的詳細地址等。
二、我公司員工丟失了一張鐵路車票。在這種情況下,用什么憑證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2021年09月23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納稅人應以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作為進項稅額抵扣依據。如果丟失票據,你需要從開票方取得補辦票據,作為抵扣依據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三、我單位符合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規定,請問在預繳時享受的政策是僅限于2021年度還是以后年度均可享受?2021年08月25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號)規定,企業預繳申報當年第3季度或9月份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行選擇就當年上半年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這是一項長期性的制度安排,不僅限于2021年度,以后年度也可以在10月份預繳第三季度或9月份企業所得稅時選擇享受該項優惠。
四、單位為職工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是否屬于工資薪金?2021年07月23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稅收優惠型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
五、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是否免征增值稅?2022-04-06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紓困發展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1號)第三條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在本公告發布之前已征收入庫的按上述規定應予免征的增值稅稅款,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稅款或者辦理稅款退庫。已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將專用發票追回后方可辦理免稅。
六、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權屬向其全資子公司增資,需要繳納契稅嗎?2022-03-29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規定:“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包括母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自然人與其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免征契稅。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權屬向其全資子公司增資,視同劃轉,免征契稅。”
七、轉讓新三板股票簽訂的書據是否繳納印花稅?2022-03-29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轉讓股票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47號)的規定:“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買賣、繼承、贈與股票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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