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現就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二、對簽訂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攤協議(以下簡稱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其中一方發生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稅前扣除限額比例內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以在本企業扣除,也可以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攤協議歸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計算本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時,可將按照上述辦法歸集至本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計算在內。
三、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四、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執行?!敦斦?稅務總局關于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1號)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
廣告費,業務宣傳[詳情]
20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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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潤苗”專項行動助力小微企業紓困發展
作為“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從今年5月開始,國家稅務總局與全國工商聯聯合開展2021年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推出三大類12項措施,幫助小微企業紓困發展。
專項行動中,稅務部門與工商聯搭建小微企業訴求聯動響應機制,截至6月中旬,36個省(區、市)收集到小微企業涉稅訴求2600余條;27個省(區、市)稅務部門建立涉稅異議事項協調機制;26個省(區、市)稅務部門組織召開座談會1439場,共收集小微企業涉稅涉費意見建議4740條,并逐一回復解決。 助力小微企業,北京市[詳情]
20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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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產業稅收優惠政策匯編
為了貫徹中央經濟工作和市委九屆八次全會精神,落實國家“十大產業”振興規劃,應對金融危機,增強上海產業競爭力,市委市政府于五月底召開了全市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會議,會上確立了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業、先 行業稅收優惠,稅收優惠[詳情]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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