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關于發布《京津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公告
為進一步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有效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使,切實保護稅務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8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稅務執法實際,制定《京津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京津冀協同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稅務登記管理辦,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詳情]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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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 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新業態新模式是我國外貿發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國際貿易發展的重要趨勢。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有利于推動貿易高質量發展,培育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對于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外貿新業態新模式健康持續創新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加快發展[詳情]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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